全焊接板式换热器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09-01 04:39:25 |   作者: 江南平台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3月2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0,4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12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是国内少数能为商用车和乘用车一起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专业制造商。公司在商用车配套领域拥有明显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主要客户有江淮汽车、福田戴姆勒汽车(北汽福田下属合资经营企业)、陕西重汽、中国重汽等国内主要商用车厂家,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在乘用车领域主要客户有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北汽集团、比亚迪,公司正在积极主动拓展新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重点开发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和优秀的合资品牌客户。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冲压、焊接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并拥有多项专利和技术成果。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尚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专利共计204 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公司已通过了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较强的产品检测能力。2012 年,公司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评为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公司多次获得主要客户江淮汽车授予的“优秀供应商”、“质量贡献奖”、“质量优秀奖”、“优质服务奖”、“合作贡献奖”等奖项,并被安徽省工商联合会、安徽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共同授予 2016 年安徽省民营企业 100 强企业。入围2017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2018年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荣誉称号,2019年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公司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经营模式。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采购、生产、销售和新产品开发四个环节,各环节经营模式如下:

  1、在采购模式中,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采购部统一对外进行采购。根据安全生产部制定的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各供应商的实时价格和交货期等情况,制定采购计划,以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技术质量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反馈,并对质量情况进行汇总;采购物资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员对物料进行清点入库。

  2、在生产模式中,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车厂商发出的销售订单组织生产。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其中:(1)单个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计划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根据整车厂商提供的月、周计划,结合各类产品加工工序及特点、设备产能差异情况等,按不同批量组织生产;(2)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总成的生产计划由安全生产部根据整车厂商提供的日滚动计划,结合各类总成的生产特点、库存,组织生产。产品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入库,然后按订单要求的日期发货。

  3、在销售模式中,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江淮汽车、福田戴姆勒汽车、奇瑞汽车、陕重汽、中国重汽、比亚迪等国内整车厂家提供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为汽车生产所需的关键零部件,整车厂商对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供应商的选择十分严格,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证才能进入整车厂家的配套体系,但一旦成为整车厂商的合格配套供应商,通常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4、在新产品开发模式中,公司从获取客户开发意向至产品开发完成以及最后交付安全生产部批量生产的过程中,均有着严格的控制程序,这保证了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公司汽车车身及底盘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的配套,目前配套于乘用车和商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乘用车新能源、重型商用车的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29,708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183,444万元,同比上升 25.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517 万元,同比上升206.59%。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应宏先生召集。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20年决算方案线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年预算方案线年度的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机制,进一步细化《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刘堃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5)。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义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告》是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审计报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具有可信性。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具有可信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永新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毛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常青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欧普康视、尚纬股份、司尔特、常青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超,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常青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青股份、淮北矿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常青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江淮汽车、安凯客车、江苏中旗、新疆火炬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毛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超以及李文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生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21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1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29.7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 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应宏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等。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2,848,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75,169,205.3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688,299,904.77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2,848,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0%。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损益、资产状况构成较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应宏先生、吴应举先生、朱慧娟女士、刘堃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应宏先生、吴应举先生、朱慧娟女士、刘堃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四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 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营范围:工业装备智能制造设备和生产线的研发、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租赁、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 机器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厂系统、智能化仓储系统、智能化物流系统、智能化巡检系统的设计、集成、维保及技术服务;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能源存储设备及软件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机械式设备和立体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保、租赁及技术服务;停车设备收费及管理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保及技术服务;与立体停车设备相关的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停车场运营管理及维保;钢结构、非标准件、夹具、金属构件零件及仓储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维保、销售及技术服务;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安徽双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双骏科技资产总额13,035.46 万元,负债总额7,775.20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260.26万元。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钢塑、铝塑、非金属复合材料及其制成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厢式车车厢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安徽润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润象新材资产总额7822.84万元,负债总额1575.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247.36万元。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政府指导价格和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预计担保额度:预计2021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为8,245万元人民币,在2020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4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0,755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20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2,100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0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1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为8,245万元人民币,2021年公司新增担保额为49,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81,1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额度为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机械产品销售;钢材销售及技术咨询;场地、房屋、设备租赁;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股权投资。

  注册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公司综合楼0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钢材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配件表面加工、集中配送、生产、销售;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制造;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光伏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197.97元,负债总额17,504.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26.64万元,净资产5,693.21万元, 营业收入为21,928.88万元,净利润-195.94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制造;钢材加工、销售及术咨询;房屋、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光伏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62.97元,负债总额34,517.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662.35万元,净资产1,445.95万元, 营业收入为20,880.19万元,净利润-844.46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机械产品销售,场地、房屋、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097.53万元,负债总额7,894.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69.97万元,净资产2,515.36万元, 营业收入为10,247.63万元,净利润-121.91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制造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配件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钢材开平、钢材剪切、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光伏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150.97万元,负债总额26,931.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136.75万元,净资产2,219.46万元, 营业收入为15,431.56万元,净利润-405.13万元。(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机械产品加工、制造与销售;房屋及相关设备租赁;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股权投资;光伏发电、电力销售;钢材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281.74万元,负债总额35,626.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538.44万元,净资产14,654.85万元,营业收入为35,312.19万元,净利润3,610.99万元。(已经审计)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 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100 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为8,245万元人民币,在2020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4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0,755万元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2,1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19%。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2号文《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32元。截至2017年3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629.28万元(总承销和保荐费用为3,929.28万元,其中300.00万元已预付)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9,602.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17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和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170.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资〔2017〕225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3日,本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及东方投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462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0008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34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 1: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城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343)余额中,含待转出未支付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20.00万元。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账户(008403)为募集资金专户(014623)的子账户,用于七天通知存款。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9,250.9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计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16,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826.5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持有相关理财产品。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变更为“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认为:常青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常青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常青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汽车冲压与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4 月。有关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

  常青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项目主要为江淮汽车提供配套,鉴于江淮汽车整体产销量规模未实现预期增长,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能满足江淮汽车业务订单需求,同时受2020年上半年国内疫情、下游整车行业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适当放缓生产线的建设进度,因此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目前,随着整车行业的回暖以及江淮汽车产销量的提升,公司已经于2021年1月签订了该项目相关设备合同,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其他障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常青股份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汽车冲压与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原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常青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29 日,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4,783,477.96元,其中:

  2020年,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楚风”)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困难,新楚风目前无偿还能力,公司按照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仪征常众客户汉腾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多次催要应收账款,由于未能与其签订可行性还款计划协议,预计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991,465.88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43,192.26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64,618,136.1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本次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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