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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8-18 02:28:49 |   作者: 江南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要求,现将2023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区住培招收计划830人,其中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177人,其他653人(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一)西医临床专业(450人)。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共22个专业。

  其中,西医紧缺专业:全科92人(包括订单定向毕业生77人,其他人员15人),儿科20人,妇产科15人,精神科10人,麻醉科10人,临床病理科10人,急诊科10人,重症医学科5人,其它专业278人。

  (二)中医、蒙医临床专业(380人)。其中,蒙医180人、蒙医全科60人(订单定向);中医100人,中医全科40人(订单定向)。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类、口腔医学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单位人)。

  西医基地(15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兴安盟人民医院、通辽市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赤峰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

  中医基地(4个)。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宁城县中医蒙医医院。

  蒙医基地(5个)。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

  由各培养院校提供合乎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7日10日17:00。

  注册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己情况,按照意愿顺序填报招收基地,西医需填报15个基地,中医填报4个基地,蒙医需填报5个基地;西医临床专业选择“全科”、中医专业选择“中医全科”、蒙医专业选择“蒙医全科”。

  审核确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依据院校提供的名单进行网上审核确认,违约及未按期毕业的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不予审核。

  考试内容:包括西医、中医、蒙医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医学法律和法规等内容。

  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天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其他事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4个住培基地承担具体的考场安排、考务工作。4所高校的毕业生分别在本校附属医院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安排好时间赴相应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住培招收录取方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如遇本次考试成绩分数相同,参考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及大学本科综合成绩。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考试及阅卷工作做监督,统一公示、公布录取名单,同时抄送各相关医学院校。

  拟参加2023年自治区住培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各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招收基地及专业见附件3。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考录时间:7月22日—2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基地通知);7月31日上午12:00前,各基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12日—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训基地通知);8月17日下午17∶00前,各招收基地将考试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

  2.各基地要按照计划开展住培招收工作,优化招收结构;各基地在招录过程中要在国家认定的专业基地范围内招收,不得只接受本院住院医师参培,不能超范围招收。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其中紧缺专业不设招收比例,非紧缺专业社会人招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

  3.培训基地应在本方案发布后,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及时发布招收考试通知,并在网报初审通过的人员范围内,按上述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原件。通过基地现场审核后,即具备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住培的资格。

  4.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安排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内容应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基地自行确定。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和中医、蒙医专业进行单独面试。为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若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超出招收计划人数的基地,可申请增加招收计划,未完成紧缺专业招收的基地则相应减少招收计划。

  5.公示结束后,各基地及时发布报到通知,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9月1日前到各基地报到,开始培训。

  (一)向基层倾斜。各培训基地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要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二)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向紧缺专业倾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及各培训基地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2023年住培招收工作主管部门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业务管理服务部门为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乎条件的人员参加住培,协助做好本辖区培训基地招收管理工作;各相关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收考试工作。

  (一)格外的重视。实行住培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而招收录取工作是住培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格外的重视招收工作,做好本地区招收宣传组织工作,按规定组织合乎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掌握本地区送出培训情况,并在申请参培人员申请表上加盖相关公章,保证完成培训计划任务。

  (二)精心组织。各培训基地要将住培招收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公布招收计划和招收简章及考试录取工作方案等,培训基地招收简章需明确住培期间待遇。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进行招收,紧缺专业可突破计划限制,原则上紧缺专业完成率不能低于80%。要做好招收考试组织管理,在考场设置、考官遴选、考试命题、考务管理等所有的环节,精心组织、细致安排,落实安全保密要求、加强考风考纪,杜绝考生各项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开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安排人员对招录考试等环节做监督,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巡考,各考试基地要安排纪检人员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收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一是要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住培。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培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二是对于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的地区及基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严肃问责,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培训基地考试招录要安排本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三是委派单位要格外的重视,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解决工学矛盾,积极选派合乎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可与派出人员签定相关协议等,对培训后回原委派单位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无极特殊原因,不得单方面中止派出人员培训。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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