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换热器维修百科

板式换热器技术规格书

发布日期:2023-12-14 15:25:39 作者: 江南体育

  本技术规格书指定产品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最重要的包含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

  2) 板式换热器结构应紧凑,换热器外形结构应方便设备的运行巡视、安全检查、维护检修的要求。

  3) 板式换热器和辅助设备的本体及支座设计应能满足其强度及刚度要求,除承受自身及工作介质重量外,应能承受接管管道较大的作用力,而不产生设备过大的变形,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产生泄漏的情况发生。

  4) 换热器两侧介质进出水口采用单侧布置,即接口全部布置在固定压紧板上。

  5) 板式换热器的外接管道的连接方式均采用法兰连接,其法兰标准采用国家标准。

  6) 换热器板片材料采取使用进口AISI304不锈钢板,板片波纹形式应有利于设备的整体换热,板片的波纹形式应保证介质在板片各处流动均匀,不出现流动死角,整体流动阻力小.

  8)板式换热器密封垫片应采用宜装卸垫片。密封垫片材料应能满足换热介质的要求。

  4)换热器的上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 12243的规定。安全阀应按设计的基本要求确定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

  3.3 投标方所采用的产品设计,必须技术和工艺先进,制造商具有充分制造经验,产品应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3.4 投标方对所供管式、板式组合换热器的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3.5 如投标方投标书与本招标文件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是否重要)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 “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技术协议和供货一定要满足投标文件的承诺。

  3.1 本招标文件提出了对采购管式、板式组合换热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2 投标方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的管式、板式组合换热器功能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实现整个热力系统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招标方贯彻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9.1 投产与运行时所需备件应由制造商推荐并由供货商提供,并在投标书中列出。

  3.8 设备是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3.9换热器属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该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做,并遵循相关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规范,供货商须随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和业绩。

  应满足或高于下面列出的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如果几种规范和标准的有关要求适用于同一情况,则应遵循有关要求最为严格的条款。若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的技术规格书或标准有冲突,则应向业主咨询并得到其书面裁决后才能开展工作。

  5)换热器设计制造符合GB150《钢制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和GB151《管壳式换热器》等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5.4.1. 投标方对设备与附件的结构材料的选择负有完全责任。投标方应合理地选择换热器及附件的材料,材料应和设备各零部件的工作条件相适用,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行。

  5.4.2. 投标方应按有关国标或制造厂选用的标准标出主要零部件材料牌号,当没有这些牌号时,应标明材料制造厂家,材料的物理特性、化学成分。

  8.1 在适当的明显位置钉上产品标牌。标牌的尺寸技术方面的要求应符合《产品标牌》的规定。标牌材质为AISI316不锈钢,数据采用刻印方式标记,并用铆钉或螺丝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显眼位置,严格禁止采用粘贴方式。

  外观检查内容:型号、名称、特性标牌是不是正确,外观是否有斑点,油漆是否完整,外观尺寸和安装尺寸与供货商提供的图纸是否相符。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由供需双方一同开箱检查验收,装箱单和实物核对没有错误,所需资料、文件、证书齐全视为合格。

  7.2.1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由供货商与业主共同开箱检查,察觉缺陷,由供货商负责解决(即使在供货商工厂已试验过,而又察觉缺陷)。

  7.2.2在现场验收试验前两星期,供货商应事先提出试验计划,并须征得业主的批准。现场试验合格后,由业主预验收。

  外观检查内容:产品型号、名称、特性标牌是不是正确,外观是否有斑点,油漆是否完整,外观尺寸和安装尺寸与供货商提供的图纸是否相符。

  3.6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则以更加有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的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3.7 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规定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相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一定要满足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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